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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想着要买面粉,凌星带了碎银去,买面粉用的是其中一小块银团子。粮铺的戥子称了重量,倒给他找了一百五十文。
铜钱用绳子串好,连同没用完的碎银子一起放进木柜子里。
从刚开始的分文没有,到现在有了一些自己可以支配的钱,凌星觉得日子还是很有奔头的。
他再攒攒,一个月能吃一回肉呢。
翌日凌晨,天还黑不隆咚的。
凌星动作小心的下床,穿上沈回昨天买的布鞋。
那布鞋意外的很合脚,在脚后跟的位置还有柔软的绒布,防止新布鞋磨脚。
鞋底是千层底,走着没有硌脚的感觉,比草鞋要舒服许多倍。
徐有芳也是早早的起来给凌星和沈回做饭,然后回去睡回笼觉。
凌星动作很快的洗漱完去灶屋,徐有芳注意到他脚上的鞋子,顺嘴问了一句,“星哥儿买鞋了?可合脚?不合脚的话娘能给你改改。”
摆摊的这两天,沈家人都没有问过凌星每天的收入多少。
头先就说好的,赚多赚少都不用上交公中,那是自己的小营生。
因着凌星要交些收入做公用,沈家二老把这事和家里其他人说了。
即是给了钱,那地里的活就不叫凌星去做。加上他那身子骨,也不能干那重活。
沈归他们都没意见,事情就这么定下来。
眼下凌星摆两天摊子就能买双鞋,徐有芳这心里替凌星高兴呢,说明赚钱了。
凌星下意识的缩一下脚,悄悄瞥向沈回,想到沈回说不要同家里人说鞋子是他买的。
他只好低头道:“鞋子很合脚,不需要改的娘。”
徐有芳一想也是,本人去铺子里买的话,也不能买到不合脚的鞋。
“瞧我这脑子睡糊涂了,都忘了你是自己去鞋铺子里买的。”
凌星撒谎脸颊发烫,他用脚尖戳戳地面,心里奇怪沈回是怎么知道他脚码的。
而另一当事人沈回正若无其事的吃饭,他吃的很快,也不怕烫,把面糊往嘴里倒。
凌星捧着面前的陶碗,听着边上打仗一般的动静,没忍住小声的对沈回说:“二弟慢点吃,你这样会烫坏的。”
沈回动作一顿,没吭声,但速度肉眼可见的慢下许多。
吃完饭,沈回把东西全背自己的身上,走到小路,沈回要背凌星,被凌星拒绝。
“我今天穿了布鞋,不磨脚疼,可以自己走的。”
沈回看一眼凌星,眉头微挑,“好,那哥夫跟上。”
山脚野路比起田间小道要近许多,能节约不少时间。
唯一不好的是,路不好走。
时不时的会有伸出来的树枝打头刮脸,脚下的路更是凹凸不平,会有石头和凸起的树根。
天又黑着,前路难以辨清,凌星无法想象之前沈回是怎么背着他走的那样平稳。
布鞋是新的,鞋底没穿软,走路有些硬邦邦。
走山路更是重心不稳,又没有灯笼照路,微弱的月光没能让凌星躲过地面冒出的树根。
被树根绊一脚,眼看着要脸着地,手臂突然被一股大力拉扯,整个人往上,凌星只觉得天旋地转。
站稳后听到沈回一如既往低沉冷硬的声音,但却没有丝毫的惊讶,对此情况似是早有预料。
“哥夫现在要背吗?”
凌星不想沈回太辛苦,他依旧摇头。
沈回短暂的沉默后嗯了一声,没有再提,他收回手,“跟上来,小心点脚下。”
刚转身,沈回的衣摆被拽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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