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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金城历史悠久,几条绵延山脉都从此地起,在古代就是西北重要城市,到了近代更是勘测出丰富的煤矿,成为重要的工业城市。后来新能源兴起,加上大流行带来的战争与动荡导致了人口锐减,西金城与许多城市一样渐渐萧条衰落下去,现在的西金城像是巨大的废弃工厂,到处是灰色破败的的水泥建筑和钢铁废墟,只在中心城区有人群聚居,能感受到一点生命力。西金城是没有夜生活的,因为夜晚会让这座冰冷寂静的丛林变得更加庞大幽暗,仿佛隐藏着无数令人惶惶的危险,人们都躲回室内,等待清晨的阳光驱散阴霾和不安。突然,一串刺耳尖锐的警报声穿透黑夜而来,然后是由远及近发动机的轰鸣——数辆车在街道上飞驰。“欸,发生什么事了?”有孩童好奇地掀开窗帘望出去。“快下来。”他母亲一把将孩子从窗台抱下来,关上灯,将他紧紧搂在怀里。“嘘,别说话,闭上眼睛,很快就会过去。”世界不太平,各种罪案层出不穷,抢劫伤人赌博诈骗这类案子警察都懒得管了,但凡这么激烈这么大阵仗肯定是大案子,对于普通人来说最好躲远点,不要被波及。可今晚,事情只是刚刚开始。“我艹,这帮条子真他妈的难缠!”一个黄毛刚打完一梭子弹钻回了车厢。另一个莫西干发型的精瘦男子也朝后方扔了颗手榴弹,冒着弹雨缩了回来,几秒后轰的一声巨响,炸飞了两个来不及躲避的骑警,他一边向后看一边骂道:“都怪你这傻逼,不然也不会露馅儿!”“早知道给他娘地压过去,死老太婆!!”黄毛不忿。“好了!”一个高大的棕发男子观察着前方,对开车的人说道:“开进前面那片废弃工厂,大家散开埋伏,老子要让他们有来无回!”话落,他转头看向车内几人,他五官硬朗,虽然有些憔悴,看着还是很不好惹——没错,这是逃亡的弗金斯,他剃了络腮胡,看起来年轻不少。他从璃城北上,沿途与一些忠诚的追随者汇合,离开同安城时,有人偷了一辆救护车,于是他就扮演病患,小弟们穿上白大褂当作医护人员,想混过出城的检查。照理说,弗金斯体型显眼,躺在病床上盖着被子比较好掩护,没想到快要出城等红绿灯时,一个老太婆不顾红灯慢悠悠过马路,黄毛急不过骂了几句,老太婆一气之下挡在他们车前,一边用拐杖敲挡风玻璃,一边骂他们祖宗十八代,就是不让他们走。黄毛血气上涌,下车就把老太婆惯到路边的草丛中,开车扬长而去。谁知老太婆立刻报警,她眼睛够尖,把车里几个人外型描绘了个大概,同安警方察觉不对,马上追了上来,这一追竟然追到了西金,他们无奈,硬是冲破了同安警方的入城关卡,可现在后面的追兵越来越多,他们已是穷途末路。被打得破烂的救护车急速驶进一个荒废很久的车间,这里堆放了很多设备和工具,弗金斯和跟班们立刻四散藏了起来。追兵随后而至,并迅速包围了这个工厂。“通缉犯弗金斯,你们已经被警方包围了,放下武器乖乖投降,否则是死路一条!”工厂外艳红的警灯闪烁,警方用扩音喊话。兵乓几声,一辆警车玻璃被打爆,弗金斯用子弹作了回答。几名警官在隐蔽处讨论围捕方案,有人道:“支援已在路上,等他们拿红外线探测仪过来再行动。”有人观察了地形,觉得需要更慎重:“这边遮蔽物太多,又是晚上,我们暂且包围,等天亮强攻。”有人立刻反对:“说是包围,可现在人手不足,他们借着夜色很容易逃掉,我看还是不能拖太久。”正说着,突然东边半空火光一闪,然后是爆炸声传来,众人都是一愣。弗金斯躲在二楼屋顶,看着忽隐忽现的山体轮廓,皱紧眉头。没有半分钟,楼下警方似乎起了争执,一个警官对着耳机说着什么——他模糊地听到“紧急”“归队”的字眼,然后那人一挥手,大部分警察开着车随他一起消失在夜幕中。剩下的警察满脸惊愕和怒色,甚至有人骂“自私”“离谱”,还有人似乎在小声商量什么。“头儿,怎么回事啊?”黄毛凑过来小声问道。“不清楚,不知道跟山上的爆炸有没有关系。”弗金斯冷声道。“天助我也,现在人少了一大半,我们快点溜吧。”莫西干头急道。他猫着腰走了七八米,见后面没动静,不解地回头,看到黑暗中弗金斯的身影未动,一声不响,他啧了一声,只好又溜回来:“哎,你俩怎么不动啊?”“我,我听老大的……”黄毛蹲在旁边说。弗金斯压低声音说:“我感觉事情不简单,想办法抓个条子来问问。”“啊?老大,咱不找事了行不?”莫西干头要哭了,本来都以为自己死定了,没想到天无绝人之路,警方注意力突然被别的事情吸走了,结果老大反而要上赶着去抓条子,这不纯纯作死吗?“你懂个屁!你……”弗金斯骂道,他突然停住,看了莫西干头一眼说:“你下去带着兄弟们先走,把北上一路的人手联络起来,我随后就到。”“老大,你……”莫西干头觉得鼻子酸酸的,老大作死还知道不拉他们垫背,胜过许多人了,他转身从一个口子下去了。“我们也下去,抓个落单的。”弗金斯对黄毛说,黄毛点头。……剩下的几个警察是同安追过来的,一路奔波已经疲惫不堪,人力和弹药都不充足,此刻不免抱怨:“同是吃公家饭的,凭啥西金警察走了我们要守在这里?”“好了,他们有更紧急的事,既然都是同事就少说两句,我们在这守到早上就会有支援了。”警官答道。“紧急?我看是利益更多功劳更大吧……”那人一边嘀咕一边走到倒了一半的围墙后蹲下,监视着厂内。警官叹了口气,也转身到自己的位置上守着,他没有注意,一转眼那个警员就消失了。弗金斯掐着那警员的脖子,没费多大力气就把他拎进了一个隐蔽的角落,那警员拼命挣扎却掰不动弗金斯的手,他已经快要休克了。弗金斯凑近他的脸,眸子里一片冰寒:“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把人撤了?”:()基因的悲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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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棠看过一本书。书里的反派宿怀璟是天之骄子,美强惨的典型代表,复仇升级流高智商反派人设,可惜人物崩坏,不得善终。结果一朝穿越,容棠成了文中同名同姓早死的病秧子炮灰,还绑定了一个拯救男主系统,一共重生了三次。第一次,他死心塌地地跟在男主身边,帮他躲过各种炮灰跟反派的暗算,结果被人下毒害死,任务失败第二次,他双线并行,一边辅佐男主,一边接触反派,结果被男主一剑捅死,任务失败第三次重生,容棠想,去他妈的男主,老子不救了。于是大反派宿怀璟被人下了药绑起来的那一夜,容棠撑着快要咳出肺痨的身子,闯进青楼房间,替他解了药效,认真发问你要不要嫁给我?宿怀璟?容棠沉疴难医,陪了宿怀璟一路,隔三差五在他耳边念叨你放心,等我死了,遗产全是你的。直到大局已定,宿怀璟登基前夕,任务奇迹般宣告完成。容棠惊喜之余,为保全帝王名声,毫无心理负担地死遁跑路。结果还没出京城,天子近卫悉数压上,猎鹰盘旋空中,狼犬口流涎液,百官分跪两侧,容棠身下那只半路买的小毛驴吓得直打喷嚏。天子身穿明黄冕袍,一步一笑地从人群后走来,望向他温柔发问夫君,你要抛妻弃子始乱终弃?容棠?你能生?啊不是!你一个在上面的这么代入妻子角色合适吗!?帝王走到他面前,仰头抬手,笑道跟我回去,这天下分你一半。小剧场某年某月某日,容棠吃完晚膳躺在院子里乘凉,照例跟宿怀璟规划以后。我大概只能活两年了,到时候你记得把陇西庄子收回来宿怀璟面无表情地往他嘴里灌了一碗苦药。再某年某月某日,容棠看完话本窝在火盆前取暖,认真地跟宿怀璟告别。我应该没两月好活了,城西那间宅子你若是嫌小,城南我还替你买了一座宿怀璟咬牙切齿地喂他吃了三颗拳头大的药丸。又某年某月某日,御花园里荷花开的正好,容棠坐在桥边吃荷花酥。我可能明天就要死了,你记得把我埋宿怀璟忍无可忍,俯身堵住了他嘴。片刻之后,喜怒不形于色的帝王缓缓后退,看向他的君后我是不是没告诉过你,我是大虞最好的大夫?你如果再说这话,我就当你医闹了。这天下你我共享,这山河你我同枕。阅读指南1攻受身心1v1,he2本质甜文,可能看文会发现作者没什么脑子跟逻辑3文中的所有认不出来无特殊说明统一默认为换脸,不要纠结为什么见面不识了4去留随意,弃文莫告知5祝大家生活愉快早日暴富!...
意外撞见女上司在办公室和陌生男人勾勾搭搭,齐涛偷偷拍下照片,依靠这个底牌,他一路逆袭,而女领导对他也由最开始的恨,逐渐改变了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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