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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云歌的手在端起这只碗的时候有着不易被察觉的颤抖,之前被何蓁蓁强行灌下去的那碗黑漆漆的玩意儿似乎一并滞留在了十七岁的她胃里一样,刹那间就在肚子里翻腾了起来,搞得她几欲作呕,要不是她还在紧紧地抿着唇的话,肯定就要把胃里的东西全都反吐出来了。她抿唇的时候太过用力了,舌尖都能尝到淡淡的胭脂花香味,里面还带着一点点的苦涩余韵,竟把一不小心钻了空子窜进她嘴里的那点香甜的汤的味道全都压下去了。想来世上大多数的好看的东西,都是在艳丽夺目的外表下藏着不足为外人道的、令人难过的事情的。就在杜云歌准备一鼓作气把这碗东西灌进嗓子眼里的时候,突然就从她身后伸过来了一只手,稳稳地钳住了碗边,轻轻松松地就化解了她所有的动作。——那只手眼熟得要命,是薛书雁的手。杜云歌回头去看薛书雁的时候,发现她的神色又回到了之前那个不苟言笑、连一丝暖意都欠奉给外人的妙音门大师姐的样子,连带着说出口的话也是冷冷的了:“不用勉强。”凤城春奇道:“门主不是最爱喝这个的么?难为书雁还能替你想着,怎么了,是做得不好喝还是没胃口?总之不喜欢的话撤下去就是,没必要委屈自己。”杜云歌上辈子在何家庄呆的时间也不短,虽然正儿八经地当庄主夫人的日子可没多久,但是托何蓁蓁的福,在察言观色这方面可长进得不是一点半点,因此在看见了薛书雁的神色之后,她心里当即就“咯噔”了一下:坏了,薛师姐可能是误会了。别看薛书雁常年摆着一副冷脸,但是对杜云歌来说,她还真没怎么被她的薛师姐用这种态度对待过。就算是冷脸也是有极为微妙的神态区分的,要是无论如何都要分出个差别来的话,那么在面对着外人的时候,薛书雁的冷脸就是“通通退下太烦了都给我闭嘴”的冷,在面对着杜云歌的时候,就是“真拿你没办法”的无奈的宠溺。不知为何,杜云歌硬是从薛书雁眼下的神色里解读出了一点微妙的、委屈的意味来。她被自己的这个想法给惊得差点没笑出声来:那可是薛书雁!有什么人敢给她脸色看,什么人能让她觉得委屈?怕是这种神人还没能从娘胎里蹦出来吧?但是薛书雁的神色不对劲又是实打实的摆在那里的,于是情急之下,杜云歌立刻想了个看似很合情合理的借口出来,并且深深为自己的英明才智所折服了:“我最近……不爱喝这个了,真是对不住师姐的好意。我现在喜欢喝银耳雪梨羹啦。”凤城春笑了笑,看来正如杜云歌设想的那样,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毕竟人的口味和喜好变一变是很正常的:“把这个撤下去,给门主炖碗新的甜羹上来就是。”只是不知为什么薛书雁看上去更沮丧了,虽然这种感觉稍纵即逝,但是还是被心细如发的凤城春感觉到了。她看着这两个可以说是自己看着长大的孩子,陡然间就体会到了普通人家里的当家主母的心累感,趁着杜云歌看向台下的那些参加比武招亲的人都是何方英杰的时候,凤城春悄悄问道:“怎么了,书雁?你莫要在意,门主不是有意和你生分的。”薛书雁轻轻叹了口气,要不是凤城春耳聪目明,简直都要错过这罕见的真情流露了:“我知道。”“我之前不是说过么,云歌她……就是小孩心性,定不下心来的那种。”比武杜云歌虽然听见了这两个人似乎在背后说着些什么,不过她也不是顶顶疑神疑鬼、恨不得让每件事情都在自己把握中的那种人,就算隐约听到了自己的名字也懒得去管了,毕竟凤城春和薛书雁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害她的。而且比起“她们是不是在说跟我相关的什么东西”的这种可以过后再问的小事,杜云歌眼下更关心的,是站在高台下的那个熟得要命——各种意义上的要命的身影。如果真的让所有死过的人都拥有一次重来的机会的话,想来肯定所有的人都会对上辈子曾经要了自己的命的东西印象深刻,并且要在这来之不易的崭新的一生里对其避之不及的。坠于马者肯定要在跨上鞍鞯之前细细思量,溺于水者定要在路经山川水泽的时候多上几分小心谨慎,而上辈子死在某些人手下的,如若重来一遍的话,就算是杜云歌这样的傻大头,也知道该怎么做:肯定是要离何蓁蓁远远的,最好让这家伙连忘忧山都上不来,就算上来了,也要如同躲避瘟疫源一样避开,等到比武招亲大会结束了之后都不要再跟这个心狠手辣的家伙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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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胜利大学毕业后,因接收单位人事处长的一次失误延误了时机,被分配到偏远乡镇农技站。他立志做一名助力农民群众致富的农业技术人员,却因为一系列的变故误打误撞进入了仕途,调岗离任,明升暗降,一路沉浮,直至权力巅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