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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只在公交车站偷捡的小奶狗,一个月不到,需要注意保暖,搁几个小时喂奶粉。刚捡到它的时候,我连晚上睡觉都要定十几个闹钟,就怕睡过头,来不及喂奶,它会饿死。或者饿得叫起来,被我爸妈发现,他们讨厌狗,说不定会把它活活打死。”
“——把我也赶出去。”
她神色平淡,说着以往的事,脸上并没有出现任何类似失落的情绪。
“我一直养它到两个月,有一天,我爸妈让我去店里帮忙。等我回来的时候,我弟从我的卧室里出来,抱着那只狗。”
“他很喜欢它,所以爸妈答应破例让他养狗。”
没错,让他养。
毕竟是林秋葵亲手养大的狗,那只狗一开始不服气这个安排,经常半夜三更偷偷跑回到前任主人的房间里,一声不吭钻进被窝。
林秋葵也经常从少得可怜的生活费里抽出一部分,给它买昂贵的进口罐头,让它驱虫,打疫苗,做身体检查。
弟弟意识到这一点,有样学样地模仿。
他是弟弟,理所当然地比她阔绰,比她出手大方。
他从饭桌往下丢排骨。
他买的罐头比她高级。
他不用做家务,不用兼职,有时间带小狗出去遛。
所以没过多久,那就成了他的小狗。
名副其实。
他的小狗。
“第二只狗冬天捡的,因为天气太冷,钻到货车轮胎里,我花了两个小时才把它哄出来。”
这回是一条叛逆又凶悍的流浪狗。可能被抛弃过,可能遭受虐待,总之对两条腿的人类十分不友好。
刚捡到它的那段日子,林秋葵要给它洗澡,给它断裂的指甲喷药,掰着它的嘴巴往里塞药,几乎每天身上都要多几道触目惊心的伤痕,有一次险些被咬掉手指头。
——你看姐姐对你多好啊,要听话啊。
兼职的宠物医院好心以会员价接待这只凶狗,每次必须六个医生一起上阵,才能压着它打针。
他们一次次对它说话,它兴许听懂了,慢慢变得温顺起来,偶尔也会低头蹭蹭林秋葵的裤脚。
直到有一天,弟弟发现怀里的小黄狗远没有这只威风凛凛的狼狗来得厉害。
而爸妈为成全弟弟的念想,刻意找了个理由,将她支出去,五天五夜住在店里看店。
“那天是国庆假期的最后一天。”
林秋葵说:“因为第二天还要上学,我回家拿校服和书包。”
“开了门,屋里是黑的,我叫狗,狗没有声音,也没有过来。”
“我听到我弟房间里好像有声音,就往那边走。”
“他房间门还是开的,所以我不需要推门,我只要走到那里,站在那里就可以看见。”
她微微停顿,目光遥远,似乎回到那个刹那,再一次回望那副画面。
“他又买了很多狗罐头,非常多,各种口味的都有,还有玩具。他坐在地毯上,两只狗围着他,一只舔他手心里的肉沫,一只跑来跑去地接球。然后他突然回过头看我,对我说——”
“姐,你养的狗好乖啊。”
好乖啊。
好乖啊。
好乖啊。
那句话仿佛被加了回音效果,反复播放着,宛若卡带坏掉的录音机。
她甚至有好几次做梦都梦到。
原来它们的忠诚,它们的温顺,是谁都可以,而不仅仅属于她啊。
虽然回过头的两只狗认出了她,都慢半拍地围过来朝她打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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