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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李莫愁的询问,高飞微微一笑,道:“只是一种小技巧而已。”看了看天色,现在已经接近中午,已经进入了大明境内,自己一直没有吃饭,倒是可以休息一会。“这样,我们再往前走一段,找个地方吃点东西。”李莫愁点点头,脸还是如同火烧一般,红扑扑的。她既然已经醒了,就不必再绑起来,高飞俯下身,示意她上来。李莫愁知道这是必须的,毕竟他的速度简直可怕,用来赶路再好不过。含羞带怯的爬上高飞宽广的背脊,小丫头激烈的心跳声,连自己都清晰可闻。高飞微微一笑,辨认下方向,便继续赶路。走了大概一个小时,才看到了城池的影子,这是一个县城,规模不大。高飞也不用去城门排队,直接一跃而起,从城墙上跃了过去。城墙上的士兵,看着远去的两人,再看看一旁的同僚,咽了口口水,说道:“我们就这么看着吗?要不要上报?”旁边的士兵是个老油子,转头用看傻子的眼神看着这个新兵蛋子,骂道:“报什么报,刚才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你看花眼了。”他能不知道该如何做吗?让这人进了城就是失职,能够如此进城的都是大高手,报上去只会让长官烦恼,还不如装傻。不说城头的小插曲,高飞带着李莫愁找到一家看起来不错的酒楼,点了些吃食和酒水,暂时休息一会。直到这个时候,李莫愁才后知后觉的问道:“尹志丙,我们这是到哪里了?”高飞瞪了她一眼,说道:“都说了,不要叫我尹志丙,叫我高大哥!”李莫愁乖巧的点点头,甜甜的叫了一声,“高大哥。”高飞这才转怒为喜道,“这里是大明,我在这边有事要办,所以先来这里。”看李莫愁张大嘴巴,一脸的不可思议,你在骗我的表情。高飞继续道:“这边比大乾好玩,我带你去京城玩个够,然后再带你回大乾,好吧?”李莫愁反正是来江湖上游历,去哪里都可以,倒也没所谓。只是这个半路认识的尹志平过于神秘,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小道士,却摇身一变为绝顶高手,还跑来了大明,实在是让自己想不明白。不过已经来了这里,自己倒也不想回去了,只能跟着高飞,只要他不把自己卖了就行,小姑娘瑟瑟发抖中。高飞不管小丫头怎么想,自己本来去哪都无所谓,但恢复了一身无敌的武功,就不能到处闲逛了。刚才背着小丫头赶路的时候,听到江湖客聊到了大明。现在大明的江湖纷争不断,天下第一高手庞斑重出江湖,无数高手都汇聚在大明,如此盛世,自己岂能缺席?庞斑三个月前覆灭了尊信门,又击杀了厉若海,近日在黄州城,又欲收服毒手乾罗,却被其逃脱。反正大乾现在没有什么事,不如去大明会会他。两人用完餐,高飞便背起了李莫愁,继续赶路。不眠不休的跑了一天,终于在晚上,赶到了大明的黄州城。找客栈开了个房间,将李莫愁放在里面,让她自己玩,高飞便潜入了小花溪花魁怜秀秀的房间。怜秀秀正坐在床边,脸带愁容,似乎有满腹心事。现在很晚了,怜秀秀也准备休息了,转头准备喊侍女进来,却看见一个男人正坐在桌边,饶有兴致的看着自己。她的心脏吓得停顿,莫名的惊恐让她想要尖叫出声。高飞悄无声息的出现在她的面前,将手指放在了嘴唇上,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怜秀秀是个聪明人,自然不会激怒眼前的神秘人,只是神色惊恐,显得楚楚可怜。高飞大咧咧的坐回了椅子上,自顾自给自己倒了一杯茶,缓缓喝了一口。“这茶不错。”看着这个神秘的男人,怜秀秀心中却是一动,听这口气,应该不会对自己不利。“这是上等的碧螺春,我这还有一斤,一会你带回去慢慢喝。”高飞满意的点点头,名妓就是名妓,果然懂事,不用拍屁股就会换姿势。“听说前两天魔师庞斑和毒手乾罗来了这里,你能跟我说说事情的经过吗?”怜秀秀面色大变,这件事可非同小可,庞斑和乾罗两个人都是大人物,自己可不敢透露他们的秘密。高飞微微一笑,道:“庞斑围杀乾罗,这事早已经传遍整个天下,不是秘密,我只是想了解更多的细节,秀秀只管说出来,庞斑不会在意。”怜秀秀有些担忧,但现在担忧无用,自己手无缚鸡之力,面对能悄无声息进入这里的高手,只能顺从。“那天庞斑约见乾罗,开始都谈的很好,后来闹翻了,乾罗一个人走了,然后外面就杀声震天,结果如何,我也不清楚。”“嗯,庞斑此人没有出手?”“是的,他一直都在房间内,只是默默喝酒,过了差不多一个时辰才离开。”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怜秀秀怯生生的答道,不敢有丝毫隐瞒。高飞也只是兴之所至,正好经过黄州府,便来看看传说中的怜秀秀,这个让痴情的浪翻云都动心的女子。至于庞斑如何,怜秀秀也看不出来,自己也得不到什么有用的信息。“听说你筝技天下无双,我可否有这个耳福呢?”高飞突然开口问道。怜秀秀笑道:“当然,待我为公子弹奏一曲。”怜秀秀取下窗台下的古筝,素手轻挥,一首悠扬的古筝曲便回荡在房内。筝音激荡,声音极具穿透力,如果不是高飞用真气封锁了房间,恐怕整个小花溪的人都会被惊醒。但现在,即使声音再大,外界也是一无所知。这琴音似有一种魔力,能够挑动聆听者的情绪,让高飞想起了过去的很多事情,还有自己的那些红颜知己。现在自己又穿越了,不知道她们会不会想念自己。怜秀秀一遍弹着古筝,一边偷偷观察这神秘的公子。看起来很年轻,也就二十上下,长相俊俏带有一股出尘之意,有种翩然若仙的感觉。而他似乎被自己的筝音所感,眼中露出的伤感之色,让自己这不知见过多少男人的花魁,都有些为之动容。不知为何,怜秀秀心动了,这种感觉只在几天前第一次见到庞斑的时候,才有。这是对于强者的崇拜吗?崇拜他们可以掌握自己的命运,不会像自己这般任人拿捏,不知何时就会被人收入房中。怜秀秀突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这种感觉出现的突兀,却无比的强烈。她感觉,自己如果错过,恐怕未来会后悔一辈子。她的手逐渐放缓,音乐也变得柔软起来,化作无数音乐精灵,围着高飞翩翩起舞,抚平了他的愁绪。一曲终了,高飞怅然若失。这次,见到了怜秀秀,也听到了这绝美的音乐,高飞兴致已尽,站起身,准备离开。怜秀秀却突然开口道:“公子,你能带我走吗?”高飞正要离开的身体顿住了,他有些疑惑自己的耳朵,转身看向了怜秀秀。怜秀秀眼巴巴的看着高飞,继续说道:“我不想在这里待下去了,你能带我走吗?”:()穿越综武:我不是渣男
天才中医凌游,在大学毕业后为逝世的爷爷回村守孝三年,并且继承了爷爷生前经营的医馆三七堂。可突然有一天,一群大人物的到来,让他的人生出现了转折,本想一生行医的他,在经历了一些现实的打击之后,他明白了下医医人,上医医国的道理,为了救治更多的人,从而毅然决然的走向了官场,游走在政军商等各种圈子。从赤脚郎中,到执政一方,从懵懂青涩,到老成练达,看凌游如何达成他心中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崇高理想。...
精神发疯文学,没有原型,没有原型,没有原型(讲三遍),请不要在评论区提真人哦。金手指奇大,cp沈天青。日六,防盗八十,上午十一点更新江繁星八岁时候看见律政电视剧里的帅哥美女环游世界谈恋爱...
容棠看过一本书。书里的反派宿怀璟是天之骄子,美强惨的典型代表,复仇升级流高智商反派人设,可惜人物崩坏,不得善终。结果一朝穿越,容棠成了文中同名同姓早死的病秧子炮灰,还绑定了一个拯救男主系统,一共重生了三次。第一次,他死心塌地地跟在男主身边,帮他躲过各种炮灰跟反派的暗算,结果被人下毒害死,任务失败第二次,他双线并行,一边辅佐男主,一边接触反派,结果被男主一剑捅死,任务失败第三次重生,容棠想,去他妈的男主,老子不救了。于是大反派宿怀璟被人下了药绑起来的那一夜,容棠撑着快要咳出肺痨的身子,闯进青楼房间,替他解了药效,认真发问你要不要嫁给我?宿怀璟?容棠沉疴难医,陪了宿怀璟一路,隔三差五在他耳边念叨你放心,等我死了,遗产全是你的。直到大局已定,宿怀璟登基前夕,任务奇迹般宣告完成。容棠惊喜之余,为保全帝王名声,毫无心理负担地死遁跑路。结果还没出京城,天子近卫悉数压上,猎鹰盘旋空中,狼犬口流涎液,百官分跪两侧,容棠身下那只半路买的小毛驴吓得直打喷嚏。天子身穿明黄冕袍,一步一笑地从人群后走来,望向他温柔发问夫君,你要抛妻弃子始乱终弃?容棠?你能生?啊不是!你一个在上面的这么代入妻子角色合适吗!?帝王走到他面前,仰头抬手,笑道跟我回去,这天下分你一半。小剧场某年某月某日,容棠吃完晚膳躺在院子里乘凉,照例跟宿怀璟规划以后。我大概只能活两年了,到时候你记得把陇西庄子收回来宿怀璟面无表情地往他嘴里灌了一碗苦药。再某年某月某日,容棠看完话本窝在火盆前取暖,认真地跟宿怀璟告别。我应该没两月好活了,城西那间宅子你若是嫌小,城南我还替你买了一座宿怀璟咬牙切齿地喂他吃了三颗拳头大的药丸。又某年某月某日,御花园里荷花开的正好,容棠坐在桥边吃荷花酥。我可能明天就要死了,你记得把我埋宿怀璟忍无可忍,俯身堵住了他嘴。片刻之后,喜怒不形于色的帝王缓缓后退,看向他的君后我是不是没告诉过你,我是大虞最好的大夫?你如果再说这话,我就当你医闹了。这天下你我共享,这山河你我同枕。阅读指南1攻受身心1v1,he2本质甜文,可能看文会发现作者没什么脑子跟逻辑3文中的所有认不出来无特殊说明统一默认为换脸,不要纠结为什么见面不识了4去留随意,弃文莫告知5祝大家生活愉快早日暴富!...
官场如战场,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可陆浩时刻谨记,做官就要做个好官,要有两颗心,一颗善心,一颗责任心。且看陆浩一个最偏远乡镇的基层公务员,如何在没有硝烟的权利游戏里一路绿灯,两袖清风,不畏权贵,官运亨通。...
意外撞见女上司在办公室和陌生男人勾勾搭搭,齐涛偷偷拍下照片,依靠这个底牌,他一路逆袭,而女领导对他也由最开始的恨,逐渐改变了态度...
周胜利大学毕业后,因接收单位人事处长的一次失误延误了时机,被分配到偏远乡镇农技站。他立志做一名助力农民群众致富的农业技术人员,却因为一系列的变故误打误撞进入了仕途,调岗离任,明升暗降,一路沉浮,直至权力巅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