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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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第1页)

说着,安回匕首,然后将剑鞘递给花时。

花时一眨不眨地盯着他,又问:“你真舍得?”

“给你,自然舍得。”

“不留着给晏果吗?”

兰旭一听这话,心下稍安,更加笃定花时对他是孺慕之情,不然怎会将他自己与晏果相提并论?只是自小缺少关爱,将这份感情与爱情混淆了,假以时日,定能给他掰回正轨。

如此一来,兰旭也不再患得患失——他喜欢花时,不想和他闹得不欢而散,但花时一向用强势掩盖脆弱,弄得他束手束脚,不知怎么办才好。心想着,应当让花时多出去结交同龄朋友,认识认识好人家的姑娘,一切即可迎刃而解。

“他那三脚猫的功夫,强身健体还行,哪用得上这么好的剑。”

“如果他功夫比我好呢,是不是就留给他了?”

兰旭暗笑他一团孩气,面上整肃道:“就算比你好,也给你。”

“是不是因为我年纪居长,才优先给的我?”

兰旭终于忍不住,捏捏他的脸颊,哈哈笑道:“你年纪再小、功夫再差、脾气再臭、心眼再坏,也给你,傻小子。”

花时心中涌出一股淡淡的喜悦,暖流一样流遍全身,可忽然又想到:兰旭对自己这般好,那兰爻呢?

他还是兰爻时,体弱多病,兰旭曾教他一些内功心法调理身体,还说等他大一点,就教他剑术,他当时很奇怪,因为父亲使枪,那么长、那么重的一杆长枪,在他手里像条乖顺的游龙,小小的他看在眼里,大感震撼,心生崇拜,他也想成为一名像父亲那么厉害的枪客,可是父亲不允,他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父亲要执着于让他学剑术?

但他清楚地记得,兰旭曾说过,以后会给他一柄稀世名剑。

想来,就是鹤背寒了。

然而,得到者不是兰爻,而是花时。

兰旭是彻底放下兰爻了,彻底不要他了……彻底舍弃自己了。

“你是真喜欢我呀。”

暗涌的思绪冲击着花时的头脑,突然冒出一句。兰旭听着奇怪,分不清是庆幸还是嘲讽,坦然道:“我喜欢你,公主府就是你的家,我们都是你的家人。”

岂料花时把剑一推,沉下脸道:“谁和你是一家人,你有家有业的,我不过是你一时兴起捡回去的猫儿狗儿,不值当带上个金铃铛。”

兰旭一听这小子又要耍驴,眉心一跳,哄道:“算我说错了,大清早的,别找不痛快,总之,你喜欢就好。”

“我不喜欢,我不要这个!”

花时收剑回鞘,放回兰锜上。兰旭松了口气,看来他知些分寸,不像晏果似的,生气起来,手上有什么丢什么;又想这小子一向别扭,时常将好意伪装成刻薄,心念一转,揣摸道:“你是不是觉得这个太珍贵了,才不拿?别有负担,正如我刚说的,物尽其用,好马配好鞍,说到底,这就是个物件,物件就是给人用的,除了你,我谁也不想给。”

他自以为这话能哄得花时回心转意,哪能料到花时更是火冒三丈!“谁也不想给”,是了,不过十六年前的一句过场话,也就自己傻乎乎当宝贝似的,揣着、念着!虽然他不想学剑术,但是、但是——说好的,这把剑是要给他兰爻的,就算他不要,也不可转赠他人!

花时道:“我说了我不喜欢,我才不要别人的东西。”

兰旭听得迷糊:“什么别人的东西?”

花时口中的“别人”正是“兰爻”,当然不能实话实说,便扯了借口道:“你、你不是说这个是艾松给你的吗?”

兰旭恍然大悟,他再神机妙算,也算不出花时心里头的弯弯绕,只以为是花时不愿夺走艾松留给自己的念想——思及此,虽可谓南辕北辙,但兰旭自顾自地感动起来:“给我了,就是我的,我想艾大哥若能看到是你持着鹤背寒,一定也会很欣慰。”

花时矛盾着,一方面他生气兰旭忘了十六年前那个随口的许诺,另一方面又担心自己真不要,不一定哪天这剑就另送他人了,思来想去,委蛇道:“那我先拿着,你要是反悔了,想起来另有想给的人,我就还你。”

兰旭松了口气,摇头笑道:“你呀,我哪有‘另有想给的人’,罢罢罢,就当先寄放在你这里的。”

花时气得险些仰倒,直想打自己这张破嘴。兰旭完成了一件大事,正是轻松自在的时机,浑然不觉花时的暗潮,又说道:“照理,殿试之后,三鼎甲荣归故里,衣锦还乡。你既不回,这段时间,我就让老郭和平安帮你张罗张罗,赁套匹配你状元头衔的房子。”

花时闷头怏怏,却也知道不可能一直赖着不走,嘟囔道:“知道了,这才是你巴不得的吧。”

兰旭欲言又止,寄希望于他别府另居,有了志同道合的朋友之后,就会放下执着于自己的念头。花时有气无力地瞪他一眼,拿着剑走了。

兰旭看着他简单利落的背影,想起初见时,花时的穿戴气派,混以为是膏腴子弟,真不知是从哪里搞来的那套华贵行头。武馆大火后,花时一穷二白,进了公主府,兰旭按月给他一些活用钱,可也不见他如何爱打扮。复又想到他如今状元及第,衣食住行都得符合身份,将来方便小皇上给他封官进品。

老郭和平安行动迅速,很快便在东城寻到了一处合适的两进小院,再由公主拨去几个洒扫小厮和灶上婆子帮着拾掇。晏果听说花哥哥要走了,先是很舍不得,随后意识到自己又多了个出门的借口,不禁欢天喜地起来,缠着花时团团转,说他会常去过府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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