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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瑞丝要是敢今天当着夜市人的面上马前往破尔街,不用说明天,今天下午就能收到局长发来让她注意形象的大篇幅短信。
哪怕下班后站在这里的不是执法队队长,而是夜市公民伊瑞丝。
所以公民还是拒绝了信使小姐的提议。
“我们可以搭乘电车。”守法公民说,“那绝对不会违规。”
坐在马背上的信使小姐遗憾地叹了口气,拍拍身下蓄势待发的马的脑袋,然后利落下马。
“好吧,用不着小白你了,回去吧。”
金发的信使小姐摸摸白马的鬃毛,然后指着远处,很无情地告知小白从哪儿来先回哪儿去。
白马王子:……
白色的骏马一步三回头,硬生生将这一小段距离走出了哀怨不舍的意味。临跑之前,伊瑞丝发现这匹马还瞪了自己一眼,似乎在说“说好的和我再比一场呢?”。
伊瑞丝:……
到底谁和你说好了啊?
果然是蝴蝶……信使小姐手下的马,就连性格也和伊瑞丝接触过的其他马匹不一样。
星端很快传来回应,大概五分钟就有一辆电车前来接她们去破尔街。
伊瑞丝将这件事和她说了后,犹豫了下,还是决定去找个地方换身衣服。
执法队的队服还是太过于明显了。
虽然周围的目光对伊瑞丝来说和没有一样,但如果太多人关注身边这位包裹得严实的信使小姐,很容易就能发现对方就是之前在夜曲酒店坐巨型机甲离开的嫌疑人。
逮捕嫌犯是执法队要做的事情,但现在的公民伊瑞丝只想安静地和信使小姐度过这半天。
毕竟……也不是所有人都会注意到夜市的一位普通公民伊瑞丝的。
“我去换件衣服,”信使小姐在路边无聊等待时,伊瑞丝说着指向附近的服装店,“队服不适合在非工作时间出行。”
信使小姐被包裹在毛茸茸的服饰里点头,像一只被爱意的羽毛裹住的幼雀。
伊瑞丝很快走进服装店,但也很快就出来了。
她换了一件灰色的套头卫衣,穿着条超显腿长的黑色长裤,脚下的黑色小高跟靴倒是没有换下来。她将披在身后的粉色长发高高束起,脸上还架了一副圆形黑边眼镜。
“无度数。”伊瑞丝看见信使小姐好奇的目光,解释道,“只是用来遮住眼睛的颜色。”
信使小姐:“为什么要遮住?很漂亮啊。”
“……”
伊瑞丝摇头:“因为大家看到这个颜色,会想到执法队队长。”
“可我现在不是在工作。”
信使小姐若有所思:“原来如此。就像我穿成这个样子,伊瑞丝才没有第一时间认出来。”
“不是。”
说到这个,伊瑞丝就不得不解释了:“我判断他人身份不只是通过服饰和面容身材,更多的是气味。”
而奇怪的是,在摘下墨镜之前,她只能在毛茸茸的成年人身上嗅到大片的风雪气息,直到墨镜被取下,那抹金色印入眼帘,伊瑞丝才嗅到熟悉的带着点黑石的气味。
“气味……”信使小姐摘下她酷炫的纯黑墨镜,像小动物一样抽着鼻子嗅了嗅,“嗯。好像闻到了一点。”
伊瑞丝一怔:“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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