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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逐渐恢复宁静(第1页)

牛秀带去了许多东西。孩子们非常高兴,就像过年一样。秦启明在套子里捕到几只野兔,还有几个野鸡蛋,之后匆匆下山。中午,烧水做饭,然后骑车去学校。敏回家一起吃饭,家里就不再冷清。否则,每次他一个人吃饭时,都会感到孤独。“启明,我来了。”“嗯,回家。”秦启明骑着自行车,尽管载着敏,车速依旧飞快且稳定。风吹起敏的长发,显得自然而飘逸。秦启明虽然没深入,但日常的接触已经让她心满意足。恋爱中的女人,确实格外美丽。爱情大概是最佳的提振剂,让她每天都沐浴在爱的滋养中。他们很快回了家。敏放下饭盒,走进厨房,烧了锅水。之后煮了些面条,盛入汤中,滴了点香油。面条的香味变得更浓。秦启明认为面条味道很香,吃的津津有味。敏则是打开了从学校带来的饭菜盒。“试试学校的饭菜。”“好。”饭后,秦启明送敏回学校,然后上山下套。晚饭则是煮鸡肉。敏曾在刘柱婚礼上看到马莲荷做的鸡肉。马莲荷是将鸡肉焯水去血水,再用油煎一下,加入姜葱白,香味浓郁。敏也这么做,确实香味四溢。孩子们再二楼纷纷踮起脚尖,伸长脖子,满脸期待。“哎呀,真香!”“今儿个咱们有鸡肉解馋咯!”“可真香呐!”。“小旭哥,你咋闷声不响的呢?”陈旭低头:“我在想,我学是不见长进,要不你上学浪费时间了,回家帮衬着点家务更好,比如给家里人做做饭啥的?”这番话,恰巧被上楼的秦启明听了去。“傻小子,虽然说你读书成绩不拔尖,但知识这东西得慢慢学,知识改变命运,在学校里你才能一点点成长。一个人闷在家里,脱离集体,是要吃亏的,明白不?”陈旭憨憨一笑,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懂了。”秦启明拍了拍他的肩,“你们几个一会儿下来洗手吃饭。”一听这话,弟弟妹妹们都欢呼雀跃:“好嘞!”楼下,敏将鸡肉和青菜摆放在桌子上。她的厨艺确实提高了,大家吃了个精光,连汤都被孩子们拌饭吃完了。此时,马莲荷在家里的心情非常好。因为婆婆今天蒸了馒头。不过,每个人只有一个,严格限制了食量。饭后在家里收拾洗碗后,喊了声:“大宝,帮忙洗碗!”婆婆抱着孩子从屋里出来,“大宝不是刚才说来找你嘛?”马莲荷一愣:“啥时候的事儿?”“就是你端碗筷那会呀!”“没有,我压根儿没见着大宝影儿!”“哎哟,不好,赶紧找找去!”接着,一家子就在屋子周围,找了个底朝天。“大宝没在!”“我这边也没人。”“快,分头行动,一个找启明帮忙,一个去村长家报信。”马莲荷一听,立马道:“我找启明,我的大宝啊,千万别有啥闪失呀!”孩子对她来说,至关重要,失去孩子简直等于要了她的命。村长知道消息后,立刻敲响钟声,召集村民,一起寻找孩子。但是,村里人搜寻遍了,也没找到。秦启明正在山里下套,看到了一个小孩的身影,摇晃着往山上走。秦启明疑惑地问:“大宝?你上山找谁?”大宝一听到声音,大声哭喊:“启明叔,我找不到家了。”秦启明立马过去,同时看到离大宝仅五米远的野狼,正流着口水盯他。“大宝,不要转头,明白不?”这种时候,孩子容易慌张。大宝身体颤抖,野狼向他靠近了两步。没多久,马莲荷赶到,看到秦启明成朝着她孩子的方向开枪。她恐惧的捂住自己的嘴。因为,她看到孩子背后,那冒着光的眼睛。顿时,野狼倒地挣扎。秦启明:“大宝,快到我这里来!”大宝,还是个孩子,听到这话,撒腿就跑。然而,身后那头野狼,浑身是血,依然不顾一切的往前冲,企图一口咬断孩子的脖颈。大宝惊恐万分,他看见野狼的头已近在咫尺,与他的脖子只有一毫米。他全身紧绷,恐惧到了极点。就在这时,秦启明也冲向了他。就在野狼即将下口的瞬间,秦启明那把锋利的刀,瞬间将野狼的头砍落。大宝因为正处在狼的下方,顿时一股热血溅洒在他的头顶。不过,大宝的身上,没有沾上一点狼血!是秦启明在关键时刻将他拎起,贴在自己的身前。马莲荷见状,跪在秦启明的身旁。“启明,嫂子这条命,以后是你的了!”秦启明的目光紧紧锁定在那几只野狼身上,注意力丝毫没有因为马莲荷上山的脚步声而分散。一切动作流畅、迅速,仿佛这一切不过是家常便饭。“快起来,带大宝回去。”马莲荷反应过来,接过孩子,“我们回家。”大宝努力表现出坚强,“启明叔,我不哭,我是不是很勇敢?”“没错,非常勇敢!”秦启明笑。马莲荷这时才发现前方还有几匹野狼,正一步步逼近。“立刻跑回去!”在秦启明的保护下,马莲荷母子立马跑。秦启明没有时间去拿枪,只能依靠手中的刀对抗。幸好,村长给的刀锋利无比,每当有狼扑上来,他都能击退。当最后一头狼,犹豫是否进攻时,秦启明抓住机会,将其击退,逃进深山。狼群的狡猾,超出预料。有一头狼成功逃脱了。处理完两头狼后,秦启明放掉了血,清理完后,拖回村子。因为这些狼是马莲荷亲眼看到他杀的,所以秦启明没有将它们拿去卖,决定留在村里。村长派人剥掉狼皮,家家户户都分到了一份。孩子受惊后,紧紧抓着马莲荷的手臂。当所有人都带肉回去后,杂姓村逐渐恢复宁静。秦启明回到家,将狼肉切块,放入盆中,再盖上另一个铁盆,然后回屋去了。:()重生1963:我在饥荒年打猎囤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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